践行文艺初心 履行职责使命 汇聚中国力量

顾犇委员: 保存好特殊时期的国家记忆

本报记者 宋佳烜

“国图的宗旨是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疫情期间形成的文献,都是我们采集的对象。4月23日,国家图书馆正式启动中国战疫记忆库项目,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抗疫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收藏、研究、展示、纪念价值的代表性主题资源,以做好特殊时期的国家记忆的保存,传递抗疫正能量。”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图书馆外文采编部主任顾犇说。

1月23日晚,国家图书馆发布通知,自1月24日起实行闭馆。以往一座难求的阅读室、人来人往的借阅室一下子空了、静了,让人真切地感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来势汹汹。当隔离生活让我们每个人不得不学会享受慢生活的时候,顾犇和他的同事却没有放慢脚步。

“疫情发生后,我就开始居家办公,3月起坚持每周去办公室处理工作,4月开始就每天到办公室,经常是整栋楼都见不到几个人。虽然图书馆没有对外开放,但图书馆的采编工作不能停,每年的经费使用也需要有合理安排。”顾犇说,“为国家立法和决策服务”是国图的重要职能之一,在做好面向公众的线上服务的同时,他和同事围绕疫情组织开展信息专报编纂、舆情跟踪收集、专题研究等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决策信息支撑与保障。

除了国图的工作,顾犇也从事写作,这次突如其来的疫情,让顾犇对著作权法有了新的思考。今年两会他带来的《关于在著作权法中建立“突发事件法定许可”制度的提案》,正是经过思考和缜密调研的结晶。

顾犇说,这次疫情对国内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疫情期间,很多文化娱乐消费活动受限甚至停止,但人民群众对免费音乐、诗歌、文学作品、短视频、电子书、有声书、影视剧、线上戏剧等文化资源需求增长迅速。一时间,线上免费开放很多可共享的版权资源,为人民群众防疫抗疫提供了精神文化食粮。经考察,顾犇发现,网上各类免费开放的可共享的版权资源,既有权利人主动明示放弃版权的,也有主动明示为公益创作的,还有大量无法明确是否为权利人主动放弃版权的,甚至还有一些市场主体将他人版权作品共享或经过改编演绎后进行共享传播。

事实上,按照现行著作权法,这种突发事件背景下版权作品共享传播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虽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网络法定许可”接近,但又不完全符合。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权利人有权得到相应的奖励或补偿,但无论是2003年的非典,还是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都没有看到政府征用版权资源、购买服务、市场主体支付版权费或版权补偿金的报道。

为了解决目前免费共享传播版权资源缺乏法律依据和权利人利益受损带来的尴尬,顾犇建议在《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中增加一项“突发事件法定许可”,即“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免费向公众提供受本法保护的作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国文化报,2020年5月25日第2-3版。

原文地址:http://epaper.ccdy.cn/zh-CN/?date=2020-05-25&page=2&detailId=%E8%B7%B5%E8%A1%8C%E6%96%87%E8%89%BA%E5%88%9D%E5%BF%83%20%20%20%E5%B1%A5%E8%A1%8C%E8%81%8C%E8%B4%A3%E4%BD%BF%E5%91%BD%20%20%20%E6%B1%87%E8%81%9A%E4%B8%AD%E5%9B%BD%E5%8A%9B%E9%87%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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